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事业的推动者,更是人民群众的领路人。因此,广大党员必须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不合格”的反面典型为鉴,持之以恒,积极争做合格党员。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党员的信念是党的灵魂,要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热爱。每一名党员都曾面向党旗庄严宣誓,这是一份政治誓言、一份忠诚承诺、一份责任担当,必须时刻牢记。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掌握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个人的党性修养。
二要锤炼过硬本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是模范是表率。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切实强化先进意识、标杆意识,立足岗位实际,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每件小事做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细做优各项工作,不断锤炼坚实工作本领,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身份熠熠生辉。
三要密切联系群众。党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心中装着百姓”,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办好为民“暖心事”,竭诚为民服务、为民奋斗、为民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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