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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商贷逐月还贷新增两家办理银行

发布时间:2024-09-19 17:19:35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减轻贷款职工月还贷压力、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9月18日起,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简称“纯商贷”)也可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省内(除厦门外)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纯商贷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二是贷款已还款满2个月且无逾期;三是距离上次其他类型提取间隔满1个月;四是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五是申请人作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商贷逐月还贷业务必须由本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办理该业务时,主借款人需授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该笔商业贷款信息。主借款人未进行签约授权的情况下,配偶无法办理商贷逐月还贷业务。

主借款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商业贷款信息授权。已线上办理过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无需再次授权。其中,线上方式仅支持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外)有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通过“泉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等渠道进行签约授权。线下方式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柜面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可查阅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职工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当主借款人名下同时存在两笔未结清的工商银行纯商贷记录的,暂无法办理,须提前联系工商银行经办支行,线下结清其中一笔后,再申请商贷逐月还贷业务。(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谢曦 通讯员康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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