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
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基层减负之魂。“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形式主义表现在工作上,但其根源在于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为基层减负,根子在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工作要突出一个“实”字,真正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绝不可为了个人政绩只瞄着“立竿见影”的工作,而要做好既解决现实问题、更为未来打基础、谋长远的工作。
明晰权责边界,夯实基层减负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权责边界模糊、职责不明是目前基层减负工作面临的“拦路虎”和“障碍物”。为基层减负要深入权责体系层面,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厘清基层的“分内之事”,建立“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职责清单,让基层干部清楚“该干什么事情”、“要担什么责任”,同时坚持“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原则,因地制宜、应时而动地动态调整权责事项,让权责边界更加科学合理,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民实干上来。
建立长效机制,铸就基层减负之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为基层减负也非一日之功。形式主义是困扰基层的“顽瘴痼疾”,犹如“牛皮癣”一般,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所以为基层减负不是一时的事、一阵子的事,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事,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要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也要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将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在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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