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其核心在于破旧立新。近日,人民日报刊登的文章《破立并举与先立后破》强调了改革过程中“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以及“先立后破”原则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这一论述不仅为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推动改革进程提供了哲学依据。
破立并举,用好改革的“双刃剑”
改革既是对传统束缚的勇敢挑战,也是对新生事物的积极拥抱。破立并举,作为改革的重要方法论,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和丰富。破,意味着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挑战既有利益格局。如今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破的难度逐渐增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关头勇者胜。”这要求我们树立敢“破”的决心和勇气,只有敢于破,才能为新的发展腾出空间,为新的理论生长提供土壤。立,则是在破的基础上,树立新的理念、新的制度、新的模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必须树立创新思维,紧密结合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确立前沿的理念、构建现代的制度、形成高效的模式。同时,要确保这些新思想新制度具备坚韧性和持久性,不能因外界环境的轻微变动而轻易动摇。因此,在确立新制度之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制度设计的初衷与实施路径,确保其能够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例,我国在推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破立并举的原则。一方面,破除旧有的高污染、高能耗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并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一过程中,“破”与“立”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了生态文明的进步。
先立后破,改革走出“稳健步”
先立后破,这一原则强调的是改革过程中的稳健与策略。推行任何改革前,要先确立清晰的新目标和方向,构建起新的制度框架和体系。当旧制度和规则被逐步替代和破除时,新制度和规则需及时、有效地填补空白,确保改革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既为改革者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也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减少改革阻力和摩擦。
我国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遵循了“先立后破”的原则。首先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如风电、光伏等,以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同时,也逐步推动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转型升级。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简单地限制或淘汰传统能源产业,而是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逐步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这正是“先立后破”原则的生动体现。
“破”与“立”要找到平衡点
改革是一场持久的伟大“革命”,其中“旧”与“新”、“立”与“破”的关系错综复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破立并举与先立后破的逻辑关系,要在破与立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勇于挑战传统束缚,又要善于树立新思想、新制度;既要注重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又要确保改革的平稳和有序。
同时,在具体实践中,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改革还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将破立并举与先立后破的原则具体化、操作化。例如,经济领域改革时,要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社会领域改革时,要更加关注民生福祉的提升和保障……
改革是一场“破”与“立”、“旧”与“新”的变革,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辩证的思维和稳健的步伐来推进。通过深入理解和应用破立并举与先立后破的哲学密码,可以更好地把握改革的方向和节奏。
(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杨成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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