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减负工作,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文山会海”和“过度检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减负工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基层减负工作的方向,更为基层干部解放精力、专注主业提供了坚实保障。
规范督查考核,减少繁冗程序。针对督查考核过于频繁和内容繁杂的问题,《若干规定》提出了统筹管理、简化程序的要求,强调不搞“重复考核”“多头检查”,力求督查考核工作更加合理、高效。过去,过多的检查和考核常常给基层带来不必要的压力,有时甚至出现为迎接上级检查而开展形式主义活动的现象。《若干规定》明确提出,督查考核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面子工程”,督查内容应与基层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减少机械化、表面化的考核方式。同时,《若干规定》对考核标准提出简化要求,强调不搞“千分制”“双千分制”等过度细化的打分机制,这有助于让基层干部从繁琐考核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实质性的工作推进。
明确基层权责,增强履职能力。《若干规定》还针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责模糊等问题,提出了健全基层权责体系的具体要求。基层干部往往承担了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工作,导致资源和精力过度分散。《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对基层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职责清单,确保责权一致。通过这种方式,基层干部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避免被额外的行政事务拖累,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此外,规定还强调完善资源、服务和管理向基层的倾斜,确保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和支持,推动基层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
强化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取得长期成效,《若干规定》注重从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以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反弹。通过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各项规定能够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强调要实事求是,杜绝层层加码的现象。同时,中央将通过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通过这种方式,减负工作将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任务,持续推进。
(彭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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