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里,亲水,是人类的本能行动。然而每年夏季,各地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出于安全考虑,许多天然水域禁止游泳。浙江衢州等地有关部门却主动开放了部分河道湖泊供市民百姓“野游”。泳池建在山野间,如何解决安全隐患,从“野游”变成“野能游”?
夏日的傍晚,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毛家村旁的上山溪里,许多市民带着游泳装备在清澈的河道内游泳戏水。空气清新、绿树成荫,徐徐吹过的凉风,让人们尽情享受夏日清凉。
学生许琳鑫:我每天差不多五点半来游,这边游泳挺舒服的,水也比较凉,比游泳馆凉一些,比较解暑。
市民李女士:这里是活水,水流有进有出,比较天然,不像游泳池里面水是几天更新一下。
截至目前,浙江衢州已建成并开放18个可供市民百姓“野游”的公开水域游泳场。游泳本是一项有危险性的体育项目,野外游泳危险系数更高,衢州为何还要开放野游场所?
2022年8月21日,正是在浙江衢州龙游县,一家六口在当地的衢江河道戏水时意外发生溺水事件,均不幸遇难。此类事故发生后的举措通常包括禁止下河游泳,但浙江相关部门却有了更深的思考。
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李荣绩:“疏堵结合”是我们老祖宗治水最重要的经验。那么在面对游泳的需求时,在解决防溺水的问题上,我们也要把“疏堵结合”的理念贯穿到各地的工作当中。
面对市民百姓喜爱亲近天然水域的客观需求,如何疏导?衢州决定要让“野游”变成“野能游”。2023年年初,衢州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防溺水安全工作方案,提出要建设一批“安全亲水”公开水域游泳场。
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李荣绩:衢州的“野能游”工作主要还是立足于防溺水的角度。我们提出了五个有:一是要有漂浮的划定区域,合理界定天然水域的空间,同时要有合理的水深和安全的保障条件;第二要有救生设施;第三要有安全警示标志;第四要有安全员;第五要有洗浴的更衣设施,因为我们要保护环境。
在一系列改造提升后,“野游”的河道湖泊摇身一变,成了有安全保障、可免费游泳的公开水域游泳场。
目前,衢州衢江区按照国家泳池标准打造上山溪游泳场,长50米,宽21米,共设8条泳道,水深1.2米到1.5米,可容纳100多人同时游泳。
衢江区毛家村党支部委员王春东:没有圈场地之前,大家在这里游泳危险系数比较高,现在场地圈好了,我们有很多救生设施,有救生员,夏天每天大概有100多人在这里游泳,冬天每天也有30来个人,冬泳爱好者在这里进行冬游活动。
衢州龙游县湖镇镇溪底杜村目前已投资60多万元建设公开水域游泳场所,红、白、蓝、黄相间的分水浮排以及专业的水上运动装备漂浮于河面上,让人仿佛置身于城市的专业游泳馆。
溪底杜村村民王定果:家门口就有这个地方游泳感觉很好,村里面还为我们配了安全员,很安全。
衢州市的做法,得到了浙江省级部门的关注。今年7月,浙江省河长办发出《关于学习借鉴衢州“野能游”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对衢州的做法肯定和推荐。目前,浙江全省已建有49处“野能游”天然泳场。
绍兴新昌县打造的新晋“野能游”网红点——黄泽江新昌县枫家潭村段河道
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李荣绩:在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在对群众需求的合理引导和满足我们安全管理边界的责任之间,做到合理有效的平衡。这里固然要面临一些风险、一些隐患,但是政府部门并没有因为这些而不去做这件事。
数据显示,今年1到8月,衢州市溺水事故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这也成为浙江省继续推进“野能游”工作的一个有力支撑。
出发点在于“防溺水”,最终目的没有止步于此。早在2013年,浙江省开启“五水共治”,“寻找游泳的河”作为一个备受媒体关注的口号提出。如今,十余年的努力换来了河水更清,河岸更美,可游泳的河更多。
浙江省水利厅河湖处处长李荣绩:河流承载的内容太丰富了,它们本身是一个公共空间,又是个生态空间,更是我们老百姓乡愁的寄托所在。让河流更好服务我们的老百姓,管河治河的人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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