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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创新制度:揭示“上空权”经济潜力

发布时间:2024-09-01 13:41:58
在《创造大都会:纽约空间与制度观察》一书中,罗雨翔提出,大都会的创造力来自市场、社会和政府的合作,政府通过创新性的制度安排,让公共与私人之间能够协商,各种不同的主体面对不确定性时能保持互动,遇到问题就尝试解决问题,在动态中推动城市不断前进。
书中从纽约公园等公共空间的改造更新案例讲起,先后谈到纽约各类居住社区的更新、交通网络的发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业逻辑,并最终总结纽约市政府运作的特点。同为大都市,上海在当前城市更新中面临的很多挑战,纽约都曾经或正在经历,罗雨翔的一些观察思考,或许能提供一些参考。
纽约在多方互动的有效性、持续性、真实性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在推动社区和公众参与的过程中,纽约的城市更新有很多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大项目上面,既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也有不足,需要继续反思。
一是制度化。如果一个项目很大,超出了之前的规划,按纽约的法律,要走调整规划的流程。第一步就是到社区开大会听居民反馈。“被他们骂”是制度要求必须得做的事,不能跳过,也不能流于形式,也必须标准化,每个需要调整规划的项目都要做到。
二是交流反馈的主体和议题要多元化。纽约开社区大会真是什么都可以聊,并不是今天这场只能谈这一件事情或一个方面的事情。不会列很小的议题。尽量真实地交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话题打开,不要怕难听,大家的诉求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变得更明白。
除了话题的多样性,人的组成也是多元的。不能只请一部分人来,不请其他人来。纽约城市更新涉及规划调整的社区大会,虽然是社区委员会组织的,但不需要订票,不用事先确定谁能来参会,非特定人群都可以。话题不只是可以讨论,不是只有社区代表、委员会委员以上去发言才算数。
但纽约这一点做得还不够好。制度要求多元化,实际不一定能做到;比如开会的时间通常定在晚上6点,能来的一般都是老年人或者比较有钱的人。“打工人”或刚来纽约的人可能不知道有这样的渠道。这样交流反映出的意见,并不总能真正代表社区的所有人群,需要继续反思。
最后,公众参与本身是要花钱、花力气的。需要一些个人、一些组织、一套制度,支撑它走下去。大家的时间就是金钱,专业和能力也是一种资本。纽约的社区委员会负责组织他们开会,从政府拿预算,虽然不多,但至少有一部分。
最近我们公司在纽约有一个项目:政府一个推动更新规划的片区,在调整规划后成立了一个由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监督委员会,持续地跟政府部门开会,每个月有月会,每季度有季会,确保政府承诺的事项在后期可以被履行。
监督委员会成员都是一些志愿者,其运作经费由当地的市议员和一个慈善机构捐款支持。政府和社会慈善机构怎么样把钱投到公共参与中来,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方面。对纽约来说,一些比较贫穷或向心力不强的社区中,民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历史基础和条件不佳,此时政府会跟慈善组织和专业团队合作,实施额外的补助,帮助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在更加认可商业化逻辑的前提下,产权的要素在纽约城市更新中显得重要吗?罗雨翔表示,产权非常重要,而且它是不同治理逻辑之间的根本区别之一。在纽约,土地为私有制,产权人之间的相互交换和谈判行为,更大程度上都是市场交易的逻辑。我在书中写到,以历史的角度来分析纽约政府制度的成因和现在的城市运营逻辑,也可以追溯到纽约18世纪初建市的时候,不是以一个政府的身份建立的,而是以法人(corporation)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它的基因类似于是私人商业主体。
纽约市开始发展的时候,就是以类似私企的形式,跟私人产权方、开发商和企业进行土地产权的交换。最初的纽约政府把地卖给私人地主或企业,会附加需要买方提供公共领域投入的条款。这套逻辑现在在纽约的很多城市更新的项目中依然存在,只是具体形式变了。
纽约城市更新市场主导这么深的原因,也是200多年前这个城市的政府就不是以纯管理者的姿态出现,而是私人市场的一分子。虽然在上世纪罗斯福新政时期,政府的角色和公共投资幅度有不同的表现,但是新自由主义回来之后,纽约又回到最接近原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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