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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8-29 19:18:37

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恭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阳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樊美清、高向荣、李文生,秘书长朱亮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蔡天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议通过《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渔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发挥侨资源优势助推文旅经济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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