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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中商业险和交强险的区别(交强险和商业险不同公司如何理赔)

发布时间:2022-11-21 00:50:22

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同一家保险公司这种是正常现象,但也会存在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两家保险公司,此时出险了应该怎么报案呢,这期,小百科带领大家解锁投保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从保险理赔角度来说,不管是否投保同一家保险公司或者投保两家保险公司,都以事故对象、事故责任、事故损失进行判定,查勘、送修、定损流程都是一致的,区别在于理赔对象不同。

单方事故

发生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的人、物的损伤,故不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属于商业险保险责任,只能使用商业险赔付,具体适用险种需根据受损对象和损失来确定。

此时,第一时间报交警和报保险公司,等待双方出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和损失勘查。

当发生车辆损失时需要使用车损险进行赔付;

当发生人员受伤时需要使用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自己投保的意外险进行赔付;

当发生全车盗窃时需要使用全车盗抢险进行赔付;

当发生玻璃单独破碎时需要使用玻璃单独破碎险,若未投保该附加险,则不属于车损险保险责任。

双方或多方事故

发生双方事故,造成第三者车辆受损及被保险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的情况,且车主投保两家保险公司。

此时,第一时间报交警,由交警进行责任事故认定;同时,双方各自报交强险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若预估损失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则报商业险保险公司。

通过事故责任进一步细化报案流程:

1.双方同责

交警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且损失金额在交强险赔付限额内,则可以走“互碰自赔”,各自保险公司赔付各自损失,不需进行双向理赔。关于“互碰自赔”的详细介绍可参考前期文章“互碰自赔”怎么赔?搞懂之后省下1715元

2.车主主责,对方次责

车主向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根据查勘员对现场损失程度及损坏程度的估算,超出交强险分项赔付限额(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共计12.2万元),车主向商业险保险公司报案,由商业险和交强险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查勘,通过定损确认理赔金额,分项赔付。

3.车主无责

由对方报保险公司,车主方无需通知所投保保险公司,送修和定损事宜都由对方保险公司负责。当出现肇事逃逸的情况,可以先报所投保保险公司,由其先行垫付抢救费,但保险公司可以向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进行追偿。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商业险无法赔付。

小百科总结

当出现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别投保不同保险公司,发生事故时需要等待两家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分别到达现场,可能会耗费相对多的时间,在后续索赔中,会出现在两家保险公司多次就定损金额沟通情况,造成沟通的不通畅和理赔的繁琐,无形中增加负担。

小百科建议,为了后期理赔的便捷和高效,车主应尽量选择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可能车主会想优惠力度不一样,其实交强险遵循收支平衡的经营原则,优惠空间极有限,关注点更多应在商业险。

车主可以先选择优惠力度最大的商业险,交强险差异微乎其微,能够保证投保、理赔、咨询的一站式服务,省去多次沟通的繁琐,最大化优化车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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