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 浅谈生态旅游者的分类与识别方法 ◎文/郭浩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旅游作为一种能够减少对自然的不利影响、以感受自然、融入自然为目的、能够保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活动应运而生。生态旅游自诞生以来,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推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当我们把生态旅游作为一项发展产业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还必须对它的参与者,也就是生态旅游者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认知。 1、生态旅游者的概念 众所周知,生态旅游者作为生态旅游活动的主体,在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明确生态旅游者的概念,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识别已知的生态旅游者、挖掘潜在的生态旅游者;另一方面,准确的识别目标客户也将更好地促进生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然而,至今为止,我们对于生态旅游者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各方对生态旅游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生态旅游者实际上是生态旅游活动的具体参与者和实施者,因此,他们的概念依赖于生态旅游的概念。这给我们理解生态旅游者的概念带来了困难。其次,生态旅游者的活动和经历多种多样,我们很难分析出他们的共同特征。第三,目前的研究调查大多只针对一个旅游地,抽样困难。从经济学角度看,生态旅游者被定义为“以前往生态旅游区旅游并消费大量生态旅游产品为主要活动内容的旅游者”;从心理学角度看,生态旅游者被定义为“具有一定的生态环境知识,并能在旅游活动中体现其生态环境精神的个体”。
上述定义虽然都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着片面性,不能全面准确地表达生态旅游者概念的内涵。从更广义的概念上讲,当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环境特征时,我们就可以称他为生态旅游者。1.2生态旅游者的分类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各个部门,对生态旅游者的分类尚无一个普遍认可的通用标准,而各个相关部门和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对生态旅游者的分类标准也有所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按国籍分类按照该标准,生态旅游者分为国内生态旅游者和外国生态旅游者。国内生态旅游者一般指离开自己居住地,到本国其他地方居住,开展某种生态旅游活动的旅游者;而外国生态旅游者则是指暂时离开自己长期居住或定居的国家,进入其他国家进行生态旅游的旅游者。但就我国而言,凡是来自其他国家并持“L”类签证,办理入境手续后的游客均认定为外国生态旅游者,包括外国友人、港澳台同胞、具有外国国籍的同胞。
(二)按旅游目的不同分类我们把生态旅游者按旅游目的不同进行分类时,一般分为观光型生态旅游者、主题型生态旅游者、参与型生态旅游者和综合型生态旅游者四种类型。观光型生态旅游者是指来欣赏我国生态自然风光的旅游者。因此,他们的目的地一般都是自然风光秀丽、地域特色显著的地方,如国家森林公园、“世界遗产”景区、特定地貌景区、自然保护区等;主题型生态旅游者是指那些目的明确、有特殊动机的生态旅游者。这些人的旅游目的一般是进行科学考察,如特殊地貌考察、动植物生存状况考察等。在他们的旅游过程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学识的目的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参与型生态旅游者是指那些能积极参与各类旅游活动的生态旅游者。所谓旅游活动包括那些能将教育与娱乐结合起来的活动,如登山、观鸟、垂钓、露营等,也有诸如植树造林、环保宣传、动植物保护等公益活动;综合性生态旅游者则是这些目的的综合体。他们出行的动机十分多样,即想欣赏自然风光、增长知识,有时也愿意主动参与各种旅游活动。一般来说,这部分生态旅游者是整个生态旅游群体中最大的组成部分。(三)按不同的组织形式分类按此标准,生态旅游者分为两部分,即个人生态旅游者和团体生态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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