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4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中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了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促和评价制度。
天津是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2023年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的实施方案》,支持天津率先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明确将建立健全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规制度作为重要保障措施。
(记者 靳博)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