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微博消息:3月4日,河南驻马店。驻马店市新蔡县实验中学开学的第一个全校大会,就是为了表扬他们学校8年级的程梦豪拾金不昧的事迹。
原来就在过年前,他和姐姐程梦晴,还有姐姐的同学刘旭一起回家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个帆布袋,里面装满了成捆的20元、50元现金,合计9万8千元。
3人当即选择报警,并站在雪中等待失主。过了半小时之后,焦急的失主终于找了回来,在警察的见证下,他们将这一袋子98000元一分不少的归还失主,并拒绝了失主的现金感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自己的钱,拾金不昧,老师从小就是这样教育我们的。”
对于这一事件,网友纷纷点赞这三人拾金不昧的行为,还有的网友表示这样的品德属实值得表扬。
另据大象新闻报道,程梦豪母亲程莉介绍,程梦豪今年15岁,姐姐19岁,姐姐趁着寒假带着弟弟在一家游乐场找了份兼职,主要负责安保和宣传工作。“我们都没当回事,做人嘛都要本本分分的,要做到心安理得,为人不做亏心事,晚上睡觉也踏实。”
那么,如果是我们在路上捡拾到现金或者其他人遗失物品,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捡到失物后,应当归还失主。占有捡拾物品,本身就是不当得利,如果有恶意侵占、拒不返还的情形,则可能涉嫌侵占罪。
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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