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娱乐报道,近日,张柏芝的前经纪人余毓兴发布了一首名为《以犬之名》的歌曲,歌曲中隐含着对张柏芝的批评,暗示她忘恩负义。
对此,张柏芝工作室在6月2日迅速作出反应,发布声明指称余毓兴的所有言论都是不实的,对张柏芝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目前,工作室已采取法律行动,向余毓兴发出了律师函。
声明中强调,余毓兴的言行是蓄意的恶意攻击,不仅损害了张柏芝的合法权益,还给她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工作室澄清,自2011年起,张柏芝的唯一合法经纪人是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在2013年已被香港法院下令清盘,余毓兴在此之前已离开该公司。关于此的法律诉讼正在进行中。
资深媒体人杜恩湖消息,5日上午,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已正式委托律师,到香港最高法院起诉张柏芝诽谤名誉。
据悉,香港最高法院已经受理了余毓兴的起诉。
张柏芝作为知名演员及歌手,出生于1980年5月24日的香港,其代表作包括《喜剧之王》、《星愿》、《白兰》和《河东狮吼》等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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