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电影院“零食刺客”被点名。
中消协指出,有观影者在电影院购买零食遭遇“价格刺客”。如电影院销售爆米花、可乐等零食未明码标价,消费者付款时才发现价格过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案例显示,消费者耿女士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其于2023年年底购买了北京某电影院的电影票,观影当天,耿女士在该电影院购买爆米花和可乐,由于商家未明示爆米花和可乐的具体价格,支付时才发现两份爆米花和两份可乐共花费160元,耿女士认为价格严重超出合理预期,有“刺客”嫌疑。希望商家合理定价,并明码标价。经调解,耿女士已与商家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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