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细化退费标准和建议,根据各方过错情形,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担责比例。
以下是担责行为规定明细:
1、涉及这些行为,建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
·未接入国家统一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导致未成年人充值不受限。
·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实名未成年人超额充值。
2、涉及这些行为,建议监护人按照过错承担30%-70%责任:
·未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包括明知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未予以限制,如明知未成年人使用爷爷奶奶等近亲属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于实名等,或监护人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等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
·包括监护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提供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账号等。
3、涉及这些行为,监护人可能承担100%责任:
重复出现多次或多种过错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故意帮助绕过人脸识别等核验手段、因同一未成年人重复消费或同一家庭多个未成年人消费而多次申请退款、长时间总于履行监护责任和注意义务(如所涉消费距申请时长超过一年等)等情况。
该意见征求稿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退款缺乏标准问题,或有助于解决过去企业、未成年人、家长等各个主体围绕未成年人是否退费、退费多少、责任归属等问题上意见不一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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