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资产总额(万元)是指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的方法如下: -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举例来说,假设一季度初资产为2万元,一季度末资产为4万元,那么一季度的平均值就是3万元。类似地,二季度初资产为5万元,二季度末资产为7万元,那么二季度的平均值就是6万元。依此类推,三季度初资产为8万元,三季度末资产为10万元,那么三季度的平均值就是9万元。四季度初资产为11万元,四季度末资产为13万元,那么四季度的平均值就是12万元。四个季度的平均值=(3 6 9 12)/4=7.5万元,所以资产总额平均数就是7.5万元。
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企业的平均从业人数也需按照类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可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据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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