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用的固定资产是可以直接进研发费用的,但实际操作中,企业是可以选择是否直接计入费用。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如果企业按以上规定时可以直接做费用处理的。
补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填写季度所得税报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先需根据实际情况在企税季报主表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7.1 7.2 …)”中选择对应的减免代码,然后在“本年累计金额”中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即可。
新增四项加计扣除优惠事项减免代码可以参考:
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按100%加计扣除);
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非制造业按75%加计扣除);
③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按100%加计扣除);
④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非制造业按75%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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