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在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时,应考虑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这三个因素。对于三级及以下的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将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这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和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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