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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缴纳要求**
贷款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广东省深圳市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月以上。 2. 申请人应确保其公积金缴纳记录的连续性,无间断。
**二、贷款资格限制与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首次在深圳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2. 若申请人之前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并已全部还清,仍可再次申请。 3. 对于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三、贷款额度与房价关系**
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需遵循以下规定:
1. 贷款额度应低于所购房产的总房价减去首付款的额度。 2. 公积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时间等因素综合评估贷款额度。
**四、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关系**
若贷款申请人在近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余额,那么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使用账户余额的方式来确定贷款额度,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 可帮助提高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达10%。 2. 此优惠政策旨在鼓励申请人充分利用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来支持贷款。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贷款政策可能会根据深圳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有所调整。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应详细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满足所有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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