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晚有消息称火币二号人物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李林、朱嘉伟等均在被怀疑调查之列。而且前几天刚发生OK集团的创始人徐明星被调查,人心惶惶。
币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等数字货币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钱甚至触犯刑法。要想在币圈吃口安稳饭,就应该懂得如何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否则,可能今天账户被冻结,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很多“聪明人”利用法律和监管的漏洞,利用区块链技术隐蔽性高、技术性强、匿名化等特点,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大规模倒卖BTC、usdt等虚拟货币,他们在火币网、OKEX平台、可盈可乐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注册账户,不进行kyc实名认证,甚至招揽“人头户”注册账户,通过tor和场外现金交易,为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提供掩饰和洗白的通道,一味地挣快钱,却忽视了这其中的刑事犯罪风险。
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很多从事数字货币生意的人对数字货币的认识存在误区,通过数字货币交易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完全无法追踪到犯罪嫌疑人。在数字货币存放、使用、交易以及变现的过程中,相应的痕迹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发现蛛丝马迹。
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增加,数字货币交易的刑事犯罪风险也是越来越大,这应该引起所有币圈人的重视,只有重视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合法合规,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才能做到增强匿名性,预防和防范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才能走的长远,否则,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
数字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很多人对此类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该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这里我就说一下,数字货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如何才能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处罚。
前日晚上在微博上发文否认上述传闻后,11月30日,火币表示,已委托律师正式起诉造谣诋毁及严重损害商誉的某自媒体及其实际运营者。火币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再次强调,目前公司运营一切正常。
11月28日,火币网微博回应“网传创始人等核心员工被警方带走”。11月28日,有自媒体报道称,火币网创始人兼董事长李林、首席运营官朱嘉伟等17名核心员工被警方带走。
一位知情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李林并未被警方带走,如果真出事了,他的上市公司肯定要披露,“李林是董事长,大股东,他要是出任何问题,都是必须披露的,没机会掩饰”。
据悉,李林是港股上市公司火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火币科技,01611.HK)董事长。火币科技原名为桐成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8月,桐成控股董事会主席徐乃成向Huobi Global和Trinity Gate分别转让66.26%与5.41%股份,转让金额为5.9亿港元,约合5.1亿元人民币。其中,Huobi Global即为火币网旗下数字资产交易所的运营方,注册于开曼群岛,李林持股比例为66%。
关于朱嘉伟是否在配合警方调查的问题,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实际上,就算在配合也没什么奇怪的,但配合过程肯定保密,这点大家都心照不宣。之前火币就一直和国内的公检法司有很好合作,早前还收到过很多地方的感谢信,破获PlusToken的案子火币也帮过忙,就算有什么配合工作,也是可以理解的。”
上述知情人士强调,朱嘉伟只是配合调查,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与OKEx创始人徐明星的案子类似,具体原因不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和交易所自身业务无关。
构成犯罪会拘留,可以申请律师。
在币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等数字货币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钱甚至触犯刑法。要想在币圈吃口安稳饭,就应该懂得如何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否则,可能今天账户被冻结,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增加,数字货币交易的刑事犯罪风险也是越来越大,这应该引起所有币圈人的重视,只有重视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合法合规,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才能做到增强匿名性,预防和防范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才能走得长远,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
数字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很多人对此类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该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数字货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如何才能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处罚。
相关信息
虚拟货币交易中,如果买家用来购买虚拟货币资金是诈骗、毒品、色情、赌博等违法所得,一旦买家被抓,将虚拟货币的卖家牵扯进来,如果有证据证明卖家明知买家的资金来源违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名义将数字货币卖家拘留协助调查。
甚至逮捕、公诉、判刑。对于此类刑事风险的化解所有在币圈混的人都应该重视,例如我们处理的烟台李某20余人网络投资诈骗案,诈骗团伙将诈骗来的钱全部在网站上购买了比特币,警方根据投资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水将比特币卖家以诈骗罪抓获。
小道消息传火币不只朱嘉伟被调查,李林也被请去喝茶了。不过既然是小道消息,就要辨别它的真实性了。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