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2、受文学作品及影视剧的影响,大多数人似乎认为“巡抚”这一官职是明清时代的产物。其实不然,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巡抚”之名,北魏延和元年(公元432年),太武帝拓跋焘率名将来大千北伐,大败柔然之后,太武帝以来大千勇猛、多有战功且熟悉北境险要,遂诏其“巡抚六镇,以防寇虏”。此后北魏景明元年(公元500年)五月,宣武帝“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
3、在南北朝时期,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此后依此例,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唐代始设巡抚使,并且作为使职官正式存在。武则天时期,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然而遍寻诸史,在唐代仅见三人担任过巡抚使,出现的频率很低。到了宋代,巡抚使制度日趋发展,为明清时期巡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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