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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2-07-21 13:30:01

财联社7月21日电,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家庭养老床位签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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