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朱女士反映,2022年7月21日,她在连云港和美家妇产医院进行顺产手术后,察觉身体有恙,并随后前往其他医院进行复查后发现,其体内存在两条医用纱布。(据8月17日极目新闻)
最新消息,8月17日,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称,经调查了解后,朱女士体内所留纱布为医院工作人员疏忽留在其体内,卫健委也已经责成医院与患者进行协商处理。
医院发给朱女士的告知函
当地卫健委承认是“院方疏忽”,这个结论来之不易。就在媒体介入之前,朱女士找医院维权却遭遇了困境,甚至还被医院发告之函认为是“医闹”,给医院造成名誉损失,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在患者体内留下两大块纱布,这样低级的失误也能发生?发生这样低级失误,这家医院还有什么“名誉”可言?
可以理解,院方怕朱女士发到网上的视频,会让其他患者对该医院望而却步,影响医院的经营。但是,医院要有竞争力,还是要靠医术过硬来赢得口碑才是。
不能说,医院绝对不可能出现医疗方面的纠纷,如果出现问题,医院为了“名誉”,不是应该好好和患者协商,诚实认错积极赔偿,体现自己的诚意吗?
然而,据媒体报道,朱女士找医院讨要说法,院方以律师团队不在为由推脱。朱女士称,“事情已经过去一周了,医院至今未给出解决方案。”
也就是说,当事人找医院解决问题,院方漠然视之,朱女士才将事情发到网上,希望得到帮助。没想到,院方从“冷漠”变成了“暴怒”,一下就跳了起来。
做手术在患者体内留下纱布,出事后又不担当,这样的医院,“名誉”在哪?
朱女士真是不容易,不仅遭遇了身体上的痛苦,还给她带来了精神上的损伤,维权跑前跑后还受气。应该说,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当地卫健委,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给患者撑腰。
当地卫健委称,“责成医院与患者进行协商处理”。这也让人不解。术后在患者体内留下纱布,算不算医疗事故?应不应该介入调查?对相关工作人员是不是要处罚?卫健委还称,如医院方确有违法违规行为,卫健委会严格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查处。但是,这里还需要“如”字吗?
公开资料显示,连云港和美家妇产医院是海州区卫生局招商引资的项目,在2014年3月经市卫生局批准设立,并列为连云港市重大民生工程。好不容易招商引来的工程,有关部门应该业务上好好指导,督促其认真合法合规经营,才是对医院最大的帮助。
当地卫健委已经责成医院与患者进行协商处理,现在人们不知道院方是个什么态度,院方对媒体的采访也是一副很拒绝的样子。最终双方协商情况如何,对院方有什么处理措施,希望当地能回应公众关切,给一个说明吧。
(来源: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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