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党政机关。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这些年,许多开发区管委会不但对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设立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俨然成为了当地的特区。
开发区是指地方政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设立的具有独立财事权专门机构。开发区按类型可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多种类型。开发区区分不同层级,有国家级开发区也有省级开发区,不同层级按照管理权限设置级别和机构。
国家级开发区一般都是厅级以上设置,开发区书记一般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兼任,主任由属地主官兼任,少部分单独设置党政主官。省级批准的开发区一般为处级设置,比如书记和主任均为正处级,后来为了加快开发区建设速度,提高开发区统筹资源的能力,部分地区对省级开发区架构也进行了调整,书记普遍改为地市级领导兼任,主任由属地的一把手或者另行选用干部担任。无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开发区,都内设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比如纪检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该有的都有,人财事独立决策、管理、核算,与地方一级政府无异。
开发区地处城市边缘,在东部发达地区受经济辐射带动,普遍发展比较好。但在中西部地区,受产业规模等方面限制,很多开发区的生存状况堪忧,有的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不具备一级经济开发区的主体功能,下一步肯定将进行改革。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开发区,当然是正在开发中的区,并非是真正的主城区,不过你要问的应该不是开发区的性质,而是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吧?
按理来说,我们国家的性质序列中是没有开发区管委会这个机构的,但是这几年很多地方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为了适应这种现状,开发区管委会就作为当地政府的临时派出机构相继成立了,但是你说开发区管委会完全属于行政单位吗?也不是,它只是代行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可是你说它是事业单位吗?其实也不是,因为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官员兼任的,甚至很多开发区因为比较特殊,往往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级别比当地其他区县的主官级别还要高一点,但是,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却又是事业编制。
因此,这样看来,开发区从性质和定位,说不好听点,其实是有些“四不像”的感觉,但这只是性质层面,而且不止是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包括管委会在法律层面的界定上,其实也是不明确的,以至于现在都还有很多专家学者都还在讨论这个问题。
但是要说开发区的重要性,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不然为什么很多地方都纷纷搞开发区模式呢?而且单纯从职能作用上来看的话,开发区除了行使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外,还承担当地招商租地等等比较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很多开发区规模做大了以后,开发区管委会下面也会相应成立很多职能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和当地其他区县所属部门的权利以及编制配备等等其实都相差不大了。
总之,开发区作为一个新事物,它的很多职能、工作标准、法律界定等等其实都还是在边实践边摸索当中吧,所以要说开发区或者开发区管委会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我觉得这个目前来说还是不好准确界定。但是我觉得假如你有机会去开发区上班的话,那么我会毫不犹豫的推荐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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