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加速落地。
11月4日,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为促进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表示将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
个人养老金产品包含哪些?个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会享有哪些好处?哪些银行和理财公司可开办这项业务?业内专家认为,《暂行办法》内容详细,既有制度安排又具有可操作性,或将成为个人养老金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将在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个人购买享有诸多费率优惠
个人养老金产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要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
其中,《暂行办法》明确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个人养老金业务。
《暂行办法》还明确,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相关监管规定,由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发行的,可供资金账户投资的公募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标识“个人养老金理财”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外,个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还享有诸多费率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此外,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表示,财政及金融管理部门应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将养老理财、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并降低整体税率,以此鼓励更多的人通过选择养老金融产品来更好地满足养老的需求。
首批机构名单将出炉
根据申万宏源证券研报,对应当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纳1.2万元/人,城镇居民参与率提升15%-20%,2030年预计个人养老金有望迎来1.8-3.1万亿元市场。
面对万亿规模个人养老金新蓝海,金融机构正加速布局,摩拳擦掌。
《暂行办法》显示,银保监会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进行持续监管。对于不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该机构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停止该机构新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对于不满足监管要求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银保监会将不定期移出名单。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依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因素,确定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对此,董希淼认为,《暂行办法》针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提出要求,并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实施名单制管理,既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的机构网点、客户资源等优势,也有助于选择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靴子落地以来,不少金融机构正加速布局。
比如,在资金账户准备方面,中信银行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委及行业平台进行系统连接工作;另一方面在合规前提下重点开展从开户、缴存到投资交易等全链路能力建设。同时基于账户行的基础定位,以开放的心态,支持多家产品机构、销售机构的联合测试、验收测试。
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各大商业银行必将在这一领域展开激烈竞争。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此前建议,应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这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董希淼建议,从组织架构看,有条件的银行可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门组建养老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如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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