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广发华福证券通过了客户保证金独立存管方案,实施了集中交易项目;经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成为全国首批七家规范类券商之一。2006年,在全国券商经纪业务成交总额排名中位居第42名。2007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已正式上线;2007年在全国券商经纪业务成交总额排名中位居第32名。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广发华福证券一贯坚持“诚信专业,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稳健规范,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和“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公司充分依托大股东广发证券的背景与实力,嫁接先进的管理、文化和技术资源,立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倾力使公司发展成为管理科学、运作规范、资产优质、抗风险能力强、独具经营特色的优秀区域性证券公司。2008年7月在分类评价中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类A级证券公司。
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作为买卖对象的期货。就是以沪深300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
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将对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相互抵消的。
主要功能是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用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等用途,是专业市场人士使用的投资组合管理的一种策略。
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通常是以股票指数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计算的。假设固定金额为100元,每份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就是用100乘以当时的股票指数;
股指期货具有期货的共性,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也就是说,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
股指期货通常是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的对象是股票大盘指数,而不是股票;
股指期货交割时采用现金,而不是股票;股指期货更具有“以小搏大”的特点,所以在交易时是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买卖,不像股票交易必须以全额的资金进行买卖;
投资股指期货可以不持有股票就可涉足股票市场。假设:在2000点卖出一个单位上证指数,在1600点平仓,而交易保证金为10%需要投入的交易资金=2000×100×10%= 20000元 平仓后的利润=(2000-1600)×100=40000元
股指期货具有哪些自身的特点? 股指期货除具有金融期货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既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也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衡量各种股票平均价格变动水平的无形的指数。
二、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股指点数乘以人为规定的每点价格形成的。
三、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金、即可了结交易。
什么是融资融券?它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具体而言,就是指以抵押保证金的形式从证券公司借取资金或证券进行市场交易。如在证券价格低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以便在证券价格走高之后卖出,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的同时赚取差价;在证券价格高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以便在证券价格走低之后低价买回同种证券,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证券的同时赚取差价。因此,融资融券从本质上来说,应该属于保证金杠杆交易模式,投资者既可以从事做多交易,也可以进行做空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融资可以放大你的操作规模,如当你看好某只股票想大举介入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可以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你可以卖出股票清偿借款,从而放大你的收益。融券为你做空赚钱创造了条件,当你看跌某股时,你可以向券商借入该股,然后将其卖掉,等其下跌后你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从中获取差额。
1、融资融券操作攻略
先开立信用证券和资金账户
根据对融资融券细则的解读,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通过有关试点券商的征信调查。投资者如不能满足试点券商的征信要求,在该券商网点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有重大违约记录等,都不得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投资者向券商融资融券前,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券商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融券卖出价不得低于最近成交价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卖出证券资金须优先偿还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与券商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券商融资专用账户。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与券商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券商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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